足迹
我在末世当暴君
登录
关灯
护眼
字体:

第13章(第1页)

不过随着战斗的进行,许霆的闪躲越来越从容。

只见许霆再次闪过一刀,突然左手向上一迎,竟用猎熊刀去挡架刀魔的臂刀!

“咔!”

两刀相碰,许霆觉得左臂被震得发麻,而刀魔的臂刀竟然砍进了猎熊刀的刀刃,好在并没有将猎熊刀砍断,但这把刀也废了。

许霆一阵心疼,这三把刀他都很喜欢。

刚才他一时兴起想和刀魔硬拼一下力量,忘了刀魔的臂刀极其锋利,竟弄坏了猎熊刀。

“游戏结束了。”

许霆左手松开猎熊刀,闪身躲过臂刀,同时右手的短刀挥出,刀身上附着了一层紫色的光晕!

紫色光晕如同切豆腐一样直接切断了刀魔的臂刀!

然后,许霆趁着这个空挡上前顺势一挥短刀,紫色光晕直接将刀魔拦腰斩成两截。

而后许霆一跃而起,凌空再斩,砍掉了刀魔的头颅。

三刀,解决了刀魔!

许霆找到刀魔的头颅,从后脑出处挖出了一块肉。

许霆知道,这里面也有希望之种,不过上一世大家都叫它刀魔之种。

刀魔之种远比普通丧尸的希望之种效果更强。

它和进化之种比,不能给人带来异能,但从价值上看,刀魔之种远比进化之种要高得多!

因为它的最大作用是进行第二次进化!

许霆将刀魔的一个完整臂刀砍下来,另一个已经被他砍断了。

刀魔的臂刀可是个好东西,无论是锋利程度还是坚固程度都是精品。

杀死这个刀魔,可以说,快捷酒店这个据点,对许霆的最后价值也被榨干了。

是时候离开,寻找新的据点了。

这时,许霆忽然听到身后有声音,回过头,只见女孩怀里抱着一个丧尸头颅,浑身不住抽搐,颤抖着向自己走来。

她的脸色已经变得灰白,瞳孔缩小了一半,就快不行了。

“我我完成任务了。”

女孩看到许霆向自己走来,吃力地说着。

许霆点了点头,“我会遵守诺言,收留你。”

许霆从衣袋里拿出四枚希望之种,对女孩说:“张嘴。”

女孩吃力地张开嘴巴,许霆将四枚希望之种里的紫色液滴挤出来滴进了女孩的嘴里。

“能撑过十分钟,我就带你走。”许霆说道。

液滴滴入口中不久,女孩的额头就出现豆大的汗珠,她的身子抽搐得更厉害了,但她却咬紧牙关不发出一声!